[SA:MIND]蘋果不是一個賈伯斯造成的!

這次要介紹的文章是SA:MIND三月號的Strong Leadership Can Unleash Group Innovation。這篇文章是專訪哈佛商學院的教授Linda A. Hill,Hill教授的專長是組織領導,這次專訪主要是關於她的新書Collective Genius: The art and practice of leading innovation

Hill教授談到一個組織要能夠創新,必須要有三個要素:

  1. creative abrasion 創意衝突:組織內要允許不同意見的存在,以及辯證的可能性。當然這樣的衝突是針對事情做客觀的討論,非因為自己的偏見而產生的論點,也不是完全天馬行空的亂想。
  2. creative agility 創意靈活性:凡事就是要去測試、檢驗,Acting not planning。而且重要的是,從每一次的失敗中去尋找靈感,為下一次成功鋪路。
  3. creative resolution 創意決議:將不同的意見做整合,即便是原本看似互斥的意見。在創新的組織內,沒有任何人的意見可以主宰組織的發展,每個人的意見都是重要的。
為了要達到這樣的創新目標,其實組織的領導者非常重要,必須要容許組織內的成員都願意發聲,也要讓組織內的成員們可以接受自己的想法會被做修正。文中提到google內部的運作模式,與其規定員工該怎麼做,他們容許員工提出不同的想法,甚至用競爭的方式,來比較誰的想法是比較好的。最終,結合不同團隊的優點,創造出最佳的產品、服務。
所以,創新真的不是某個天才天馬行空突然得到的想法,而是很多的辯證、測試、整合的產物。唯有了解這點,組織才有可能邁向創新之路!
去訂閱Scientific American: Mind iPAD版

Leave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