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生,你不識字嗎?

Man reading a blank book

悲慘的故事是這樣發生的,昨天下午去寄東西,用了郵局的便利包,被告知要用張小貼紙寫上收件人、寄件人的資訊。當時沒有想太多,就直接填好了。結果,剛剛收到岳母透過line傳來的照片,這不是我昨天寄出去的東西,怎麼會寄到我岳母家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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仔細一下,原來「收件人」的欄位在上面、「寄件人」的欄位在下面,這跟所有的橫式書寫單、宅配單的安排完全不同。雖然我不是第一次寫這貼紙,但這次沒有仔細看,照著習慣就犯錯了…

打去郵局想要建議他們改善,結果接電話的小姐很不友善,一直強調我們有註明「收件人」、「寄件人」。我他x的也知道上面有寫,但有寫就沒事了嗎?完全就是一個保護自己的心態,沒有把使用者的習慣、需求納入考量。

在台灣,實在太多這樣的案例,日前台中也發生過烏龍的案件,有盲人反映不知道怎麼搭到公車,結果回覆的公務員說可以揮手招車啊…  廢話,當然可以揮手招車,但是他也要先知道車來了啊!太多時候,公務機關只考量到自己的便利性,卻沒有想到民眾的需要,就產生很多恐龍產物 (繳牌照稅就是一個例子)。

不要挑戰使用者的習慣!

這案例讓我再次提醒自己,要考量使用者的習慣,否則用再大、再多的標語,都是沒有用的 (回顧另一樁蠢事)!好啦…. 大家覺得可能有問題的是我,不是那些其他的東西 orz…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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