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到要改變行為,我們會很直覺的想到,透過給予一些獎勵,來促進我們希望看到的行為,而用懲罰,來減少一些我們不希望看到的行為。但人的行為只能透過這樣的方式來做改變嗎?很顯然不是這樣的,否則行為主義不會式微;然而,不可否認的,即使到了2014年的現在,利用獎勵和懲罰還是最常被用來改必行為的方式。例如,政府利用提高酒駕的刑責,企圖降低酒駕的行為;商家利用誘人的贈品,來提升消費者的購買行為。
他們首先跟一半的家庭介紹一個方案,就是如果他們承諾要逐月提升健康食物的購買,他們還是可以拿到原本就有可以拿到的回饋金,但若一個月增加的幅度未達標準,則當月沒有辦法拿到回饋金。在這個方案中,其實消費者穩賠不贏,因為就算逐月提升健康食物的購買,他們可以拿到的回饋金並不會增加;但是,若沒有達到門檻,反而會有損失。最後有632個家庭同意參加這個方案、有2,112個家庭不同意參加。另外有1,329個家庭也得知相關的規訂,但他們被告知這些規定只是未來規劃要實施的,而不會對他們的回饋金有所影響。
結果發現,同意要逐月增加健康食物購買的家庭,他們購買健康食物的金額穩定的上升;不不同意組和認為規定還未開始時實施的組,在購買健康食品的金額則沒有顯著的改變。所以,在這個研究中,他們完全沒有多給予獎勵,卻造成實驗參與者行為上的改變,顯示承諾是可以讓人的行為有所改變的。但這個結果究竟是承諾本身造成的,還是因為承諾的那些人有某些的特性,所以會得到這樣的結果,這一點還待未來研究釐清。
假設承諾是造成本研究行為改變重要的原因,則可以進一步思考,哪些因素可以讓人們願意承諾!是否承諾本身其實是為了一個更長遠的獎勵,以本研究為例,就是吃健康食物,其實自己身體會比較健康;如果承諾完全對於個體沒有任何的好處,是否還有人會許下承諾呢?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議題。
最後,不得不提一下總統先生最近說的:「大學學費漲習慣了,大家就會接受」從理論的觀點來說,透過習慣改變行為,確實會是很有效的方式。不過如果只讓人們習慣接受痛苦,那不是件好事情…
去看研究的原文 Healthier by precommitment
去看主要研究者 Janet Schwartz的網頁,Schwartz教授主要研究如何讓人們可以有更健康的消費習慣
有個疑問,對回饋金本身的欲望是否也是受測者增加消費金額的其中一個動機?
額外收入(未達回饋門檻)沒有增加算損失呀???
算啊~ 人很精明的
有可能是!